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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夏日曼陀罗
你见过夏日的曼陀罗吗?
你说你不记得。其实你一定见过,它长在你的住宅边、草地上,甚至是你必经的路旁。它无处不在,它不择土壤,只为能有一天将你惊艳。若是你看到,你便成了它的俘虏。它不会告诉你,嘿,我的全身都有毒。
可是有毒又如何?总有一些毒,伴随着它给你一生的惊艳,让你心甘情愿服下。比如初恋这件小事。
这是夏漫的言情小说《夏日曼陀罗》的开篇文字。我已经熟记于心。
不得不承认,夏漫的文字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,让你随着阅读进入她的世界,认同她的故事,接受她的价值观。
我不喜欢言情小说,我也不喜欢花儿,甚至我也很少去接触漂亮女人,比如夏漫。
不不不,我不是不喜欢女人,作为一名男性,我和大多数的男性一样,对于漂亮女人有着来自于本能的欣赏。只是我不太清楚如何和女性相处,尤其是漂亮女人,特别是夏漫这样细腻敏感、以文字谋生的漂亮女人。
我不喜欢言情小说、不喜欢花儿的理由非常简单,因为这些都是不具有男性气质的事物。
我从小就被教育成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。蹒跚学步的时候,摔跤了,母亲会严厉地告诉我:“你是男子汉,自己爬起来,不许哭。”
我以为每个孩子在学步摔跤的时候,都是不被允许哭的。直到两年之后,我妹妹出生了,妹妹也开始学步,妹妹也会摔跤,只是不同的是,妹妹摔跤的时候,妈妈会第一时间抱起她,亲吻着她的眼泪,安慰她:“我家宝宝好棒哦,都能自己走路了,摔跤不怕哦,没有关系,下次我们小心点就不会摔跤了。”
毫无疑问,母亲是极度偏心的,而我愿意把这种偏心看成是她对我的格外期许。在母亲严格的教育下,我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,喜欢所有硬朗的东西,玩具偏爱刀、枪、剑,最喜欢的颜色是深蓝色,坚持公平和正义,誓死捍卫公民的基本权利。直到最后,我成为了一名刑警,负责重大刑事案件。为每一个枉死的人沉冤昭雪,这是我曾发下的誓言。
刑警不是一个讨女生欢喜的职业。或许有女生对这样的一份职业抱有浓烈的好奇,但是相信我,不出一周,她就会后悔和一个刑警谈恋爱。
我也曾恋爱过,那是我到目前为止唯一一次的恋爱。姑娘是我母亲闺蜜的女儿,名字叫做胡晓。
胡晓是一个可爱的姑娘,我愿意这么形容她,你知道的,因为我只能形容她为可爱,她和漂亮的确没有什么关系。但是我喜欢她,我本能的荷尔蒙喜欢她。
胡晓喜欢在我深夜下班之后,和我一起去街头寻找好吃的宵夜。她说,她最喜欢牵着我的手,走过城市的每一个路口。每次找到好吃的宵夜,胡晓都会欢欣雀跃。这个时候胡晓会露出她不完美的小虎牙,鼻子上的小雀斑轻轻地皱在一起。
那是我们相处,我所能记得最温暖的瞬间。
我也曾和胡晓接吻过。坦白说,我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接一个美妙的吻,似乎胡晓也不知道。我们都未曾进修过恋爱这门人生课。
每次接吻,胡晓只是僵硬地站在那里,被动地等着我的亲吻。那种感觉,非常像是亲吻一块初夏午后晒过的小石头,微微发烫。我们的身体是有温度的,但是彼此都是坚硬的。
这与夏漫《夏日曼陀罗》小说中的描述很是不同。
“那一瞬间,犹如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。”这是夏漫描写她的初吻。
我无法想象,如何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,但是夏漫说她看到了,那一定就有。
我和胡晓最后止步于接吻。
胡晓的工作是幼儿园教师,这是所有的婆婆最满意的儿媳妇职业。多好,生下小孩就能自己教育,最需要呵护的年龄,就在自己的身旁,简直再完美不过。我同意母亲的意见,对于婚姻这件事,上一辈人走过了漫长的人生,早已看穿了婚姻的真相。
用经济学家薛兆丰的观点来看,结婚就是办家族企业,签的是一张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。双方一起拿起自己的资源办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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