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逍遥医少在都市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斋书阁zhaishuxs.com

“膏药膏药,祖传黑膏药,宫廷秘方,治疗风湿、类风湿、关节炎、腰酸背疼腿抽筋,各种疼痛都治啊!”

“新伤、旧伤、老寒腿、跌打损伤、痛风岔气,不仅活血化瘀,而且还能舒筋健腰,药到病除,无效退款,快来看,快来买,机不可失失不再来,一百元一贴,一贴顶三贴”

“药效足,含量大,真材实料,绝对物超所值,今天大甩卖”

秦泽叫卖的热火朝天,可现实是残酷的,市场里人虽然很多,但喊了半天却无人问津,瞬间让他大失所望,有点心碎的感觉。

不是因为他不堪一击,而是他的一番心血却换来别人的冷嘲热讽。

“骗子,说的跟能治百病一样,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,那不早就发家了,还来这里摆地摊!”

“哎,就是,长得眉目清秀,年纪轻轻的学什么不好,偏偏出来招摇撞骗!”

“现在的年轻人啊,不学无术,就想投机取巧,走捷径!”

“就是,也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教的!”

“走吧老头子,不说了,咱不买就可以了吗!”

“这么年轻就出来干这事,真是缺德,没得救了!”

过往的路过指指点点,说什么的都有,秦泽听着,一阵汗颜,这跟他预想的也出入太大了吧!

可仔细想想,大家说的也不无道理,自己这么年轻,出来摆摊卖药,确实难以让人信服,这并不怪大家。

干什么事情,都是头三脚难踢,不管别人怎么说,怎么看,自己还得坚持下去。

酒香不怕巷子深,真金不怕火炼,别人之所以会这么说,是因为大家还没用过自己的东西。

虽然,膏药不是什么大厂家的,但疗效他绝对刚保证,一旦口碑传开,那么他相信,自己的这点膏药根本就不愁卖。

坚定了信心之后,秦泽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喝了一杯水,又开始了叫卖。

“膏药,膏药,一贴轻,二贴好,三贴跑,四贴跳,五贴让你百痛消”

秦泽把自己的膏药说的天花乱转,可路过的人也只是回头看看,简单问几句就走,真正想买的没有一个。

旁边一个卖洗衣液的年轻小伙,生意却异常火爆,才一会的功夫,一车的货几乎卖的静光,秦泽羡慕不已。

看秦泽没有生意,男子拿了两瓶啤酒,搬了个凳子走了过来。

“兄弟,来,大热的天喝瓶啤酒凉快凉快!”

“谢谢大哥,不用了,我这里有水!”秦泽笑笑,慌忙拒绝。

“别客气了,你第一天来吧?”

男子将凳子一放,坐了下来,帮秦泽打开了啤酒递给他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孤雁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斋书阁zhaishux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四合院之车门已焊死

四合院之车门已焊死

恋上尘世美
李峰重生至飞扬年代,感觉这个穿越时间有点早了,还特么有点简陋。面对四合院里的饮食不规律的男女,需要从拯救秦淮茹开始么?李峰:不,我想做最大的赢家。“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。”在办公楼顶的大喇叭声中,李峰选择左脚先迈进了轧钢厂。“你先回去等通知,你的岗位有人要了!”李峰“EMMM???你给我来真的?”适度金手指,车门已焊死,一个都不给下车。
都市 连载 616万字
奶爸学园

奶爸学园

剑沉黄海
金牌编剧穿越而来,一边缔造娱乐帝国,一边经营一所深夜学园,学园里奶娃子满地跑。(日常风,温馨风,轻喜风,有萌娃,已有完本小说《与萌娃的文艺生活》《哥哥万万岁》)
都市 连载 964万字
春风藏情

春风藏情

袖刀
[春风藏情,我心藏你]谢征初见温情那天,她盘腿坐在KTV包房外的走廊里,抱着一瓶可乐一边哭一边喝。陪着她的朋友问她哭什么,她抹了把泪,“他说他一直把我当妹妹,我可去他的妹妹……”路过的谢征脚步未停,只猜测这姑娘八成是失恋了。待他走到前面转角处时,姑娘的朋友语气转为无奈,“失恋了你倒是喝酒啊,抱着可乐发什么酒疯?”姑娘带着哭腔,很是委屈,“我也想喝酒啊,可我还没成年呢……”谢征脚步微顿,嘴角抽搐了一
都市 全本 46万字
你是否会想起

你是否会想起

年倚
梁今月当年追江序追得轰轰烈烈,自认使出浑身解数,他依旧无动于衷。追得太累,她索性换了个人喜欢。-再次遇见江序,是十年后的一场相亲。他坐在对面,表情冷淡一如当年,陌生人一般向她自我介绍。她没忍住问,“还记得我吗?”他目光在她脸上停留数秒。怎么可能不记得?那个喜欢他喜欢到一半又跑去喜欢别人的女人。-婚后某天,梁今月忽然翻起旧账,说当年追他千辛万苦,他冷眉冷眼。江序不由冷笑一声,“如果每天来问我一句有没
都市 连载 37万字
绝色偷香

绝色偷香

李清狂
刚刚大学毕业杨羽,被分配到浴女村支教,寄宿在小姨家里,没想到……...
都市 连载 335万字
昼伏

昼伏

春意夏
在众人眼里纪时昼对谁都很友好,唯独对待方霁的态度恶劣,仿佛对方是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。而方霁还真是。被纪时昼命令脱掉衣服时方霁没反抗,事后才忧心忡忡地问:“小昼你喜欢男人吗?”纪时昼一点都不想回答这个蠢问题。五年前那个春天,是他把遍体鳞伤的小狗捡回家,并亲口告诉方霁一切都会过去。五年后的如今,所有人都觉得纪时昼对方霁不够好。只有方霁不觉得。而事实上,是人类离不开小狗。年下差两岁纪时昼x方霁口嫌
都市 全本 33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