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五岁的郑旭,二十岁的许千山,都被他杀死在那个雨夜。生活可以水涨船高,只有青春沉甸甸坠在河道底,淹得尸体都找不到了。
郑旭感觉许千山在他身边蹲了下来。过了一会儿,许千山把他抱进了怀里,郑旭哭得更厉害了。他呜咽着,恨自己怎么这么软弱,一点儿都坚持不下去。郑旭说:“许千山,我不配,我不配……你别喜欢我了,你赶紧走吧。”
许千山很无奈。他说:“我能决定的话,我早就忘记你了。”
许千山轻轻捋着郑旭的后背,像那年迷笛,在海淀公园,他拥抱着失去醍醐的郑旭。郑旭害怕失去,干脆提前把一切都抛下。他一点儿都不牛/逼。他才是凡夫俗子,他才是懦夫。
他在许千山的怀里哭这些年的一切正确与错误,一切获得与失去。时间像泪水,畅快流淌过后,很快浸没在襟抱间,失去了形影。郑旭什么都抓不住,在这一刻,郑旭能抓住的只有许千山的衬衫衣袖。
THEEND
第17章番外归去来
飞机落地已是凌晨。许千山拖着行李走出到达大厅,正想着是去排出租车的长队还是碰运气去打个网约车,一抬头,就看到了等在接机口的郑旭。大半夜的,郑旭还要耍帅,戴着一顶鸭舌帽,倚在门柱子上朝他笑。
许千山有些惊讶,但他很困了,连惊讶都像隔着一层细纱,并不真切。
郑旭上前接过许千山的行李,问他:“累了?”
许千山说:“有点儿。”
许千山跟着郑旭上了电梯,视线自然而然落到他侧脸,郑旭察觉了,回头向他挑了挑眉。那表情挺幼稚的,应该是在特意逗许千山笑。许千山笑不太出来。
他问郑旭:“你这么闲吗?”
“还好,”郑旭说,“下午跟人聊单曲概念就之前跟你说的,那个云南的乐队。他们带了个卡林巴琴,挺好玩的。下次咱们也弄一个,给你听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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