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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她被洛渊卖到这里的第185天。

杨若凝将那画满横竖线的记录时间的石板又放回角落。

这里是沙漠中罕见的一大片绿洲。居住于此的,是北方一支强盛的游牧民族,他们住着帐篷,养着大群的马匹和牛羊,说着她听不懂的话。

和她同车而来的女孩都被送去了做了随军的军妓,杨若凝有些幸运。她因为年龄太大被人嫌弃,就放到了马厩做苦力。她每日蓬头垢面,浑身散发着动物粪便味道,又不发一言,常常就被人当成是疯女人而很少有人接近。不过杨若凝却自得安宁。这里的人还保留着未开化民族的某些特性。部落里的男人,特别是那些骑兵,只要看上了哪个年轻女人,便会无所顾忌地将女人扛起来然后迅速跑进附近的林子里,更有大胆者直接就地扒掉女人的衣服当众做了起来,而一旁经过的人要么在一旁吹着口哨起哄,要么直接走过见怪不怪了。

这些禽兽简直就是原始人啊,原始人,杨若凝一边想,一边将马粪涂满全身。

她不是没有想过逃跑。她逃跑过两次,每次都被人抓了回来,每次都是一顿毒打。她的肋骨断了,每一次呼吸都伴着剧烈的疼痛;她的脚踝严重扭伤,每一步都像是走在钢钉之上,可这些身体上的疼痛却并不算什么,那种无法逃脱的绝望感才最蚀骨锥心。两次的逃跑经验告诉她,如果没有向导,她一人是绝无可能穿越那片茫茫荒漠的。

夜深了,外面一片安静。杨若凝从干草堆里站了起来。一旁嚼着草的黑马看见她起来,摇头晃脑地打了几个响鼻。

她之前从未有机会和马有过接触。这几月朝夕相处下来,她发现那么多人喜欢马是有原因的。不仅仅因为它们擅长奔跑,性情平和,它们也是非常聪明的动物。

她不懂一匹好马的标准是什么,但她觉得这黑马应该是一匹非常不错的马。它高大而骄傲,有着一身漆黑油亮的皮毛;它跑起来时,仿佛是一道黑色的闪电。最重要的是,它非常的善解人意。它会在寒冷的夜晚伏在杨若凝身边,为她挡去刺骨的寒风。

可那个满脸凶恶的驯马倌却不这么认为。他为了驯服黑马,常常用皮鞭打得它皮开肉绽。

但骄傲而倔强的黑马却从未屈服,它依旧是马厩里脾气最臭的马,不肯让任何人骑上它。

她拍了拍它,”Hi,bud,let’sgetout.(嗨,伙计,我们走吧)”

她牵着它,趁着夜深人静悄悄溜出马厩,朝着东边的林子走去。

在林子里走了大概二十几分钟,杨若凝来到一洼泉水边。月光倒映在小水洼上,闪着银色的光。离泉水大概三十多米处有一棵大树,粗壮的树干需要三个人才能环抱住,树冠宛如一只大手,向一侧延伸出来。树下一圈,摆着送来的贡品。

这棵大树是部落的神树。他们相信神树可以护佑族人。

无神论的杨若凝自然是不信鬼神。没有道理放着这些贡品腐烂而不给需要的人,她觉得如果真的有神,那神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饿死。

她走过去拿起一块肉干丢进嘴里。她绕着树转了一圈,发现今天有新上贡的一盘水果。看上去像是苹果,但要比苹果小得多,应该是附近林子里采摘的。杨若凝拿过几个,走过去喂给黑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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