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抢知了猴 (第1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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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哪?
意思就是问房子了?
苏清风看着乐清的笑容,心中默默替他捏了把汗。
好在乐清心中早有准备,这个虽然有点小突兀和刁钻,但是他心中已经有了回答的方案。
就见他放下筷子,认真地回答,“婶子,我是打算结了婚以后,和映春住在县里面的。我以前爹是县里的职工,家里还留了点钱。这次干完临时工,基本上走通关系,就可以成为正式工了。”
“到时候我和映春都是双职工,分到筒子楼职工宿舍的可能性很大。这样一来,咱们在县里,也算是有个安家的地方了。”
冯素芬听他口中条理分明,俨然将婚后的日子,规划条理分明,可见这小伙子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柔弱,是个外柔内刚的。
倒是和苏映春的脾性一模一样,也难怪两个人能看对眼。
都说是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顺眼。
冯素芬此时的心理状态,就是这样。
她一高兴,就给乐清的碗里夹菜。
趁着这个功夫,苏清风也不动声色,观察起他来。
乐清不大爱说话,但是却是个内秀的,偶尔说出来的话,细细想来,还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至于苏家人对乐清满不满意,单从老爷子喝的酒,以及老太太泛红的双颊,就能看出。
至于苏清风嘛。
他在这里,就是一个活跃气氛的。
老爷子和苏国栋,有些珍惜地抿着酒,几乎是嘴唇沾了沾酒水的表面,然后稀罕地上下咂摸了一下,再夹一颗花生米,放入嘴中,任凭咸味在唇腔中蔓延,等嚼得酥烂,花生米的香气,完全浸润在口腔中后,这才咽了下去。
苏国栋也是好长时间没喝酒了,如今刚沾酒,一连抿了好几口,等好好过了酒瘾之后,他这才笑着道:
“叔,我今天算是借了你们家的光,可算是摸到酒瓶子了。在家里,我可喝不到这么好的酒。还是你有福气啊,能享儿孙的福气。像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……平时不把我气死,就算好的了。”
苏国栋说这话,那是真心实意的。
不止是他,村里不少老人,最羡慕的就是老苏家的老太太和老爷子了。
甚至还有些人,在心里默默嘀咕。
要么说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
人这一辈子,是真不能一眼望到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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